2、各裝置區內儀表設備、電氣設備、生產設備、管道及閥門等嚴禁生產操作人員拆卸(歸生產車間負責維修的除外)。
3、各生產車間之間物料管道界面劃分,以生產部的規定為準,化工設備及其附屬設施涉及拆除、恢復保溫工作,全由所屬工藝車間負責管理。
4、設備內部的填料、觸媒更換,設備清洗等非技術工種完成的工作都屬于生產車間負責。
5、機修分廠對全廠設施、電磁除鐵機、管道、閥門等設備的檢修負整體責任(分工上已經界定的除外)。
6、設備潤滑工作分工如下:生產車間要認直執行公司潤滑管理制度。日常加油脂中生產車間負責。檢修后的設備初次加脂由機修分廠負責,稀油潤滑由生產車間負責,生產車間提供油脂。
7、機修分廠對設備安全運行負有次要責任。如果確因機修人員沒有及時發現設備隱患,未及時檢修所造成的設備故障,機修分廠將負主要責任。機修分廠應組織人員每天一次對全廠動設備進行巡檢,每周一次對全廠靜設備、管線巡檢。對巡檢情況進行記錄、分析。發現設備運行不正常,需要檢修的應及時通知生產車間,由機修分廠執行工作票制并組織檢修。
8、安全閥由使用單位負責維護,機修分廠負責拆裝,生產車間負責廠內送檢,設備部負責取證。
9、皮帶的保護裝置如拉繩、拉繩開關、跑偏開關及斷帶器等由生產車間管理維護,維修及鋼絲繩調節由電氣車間負責。電磁除鐵機由機修分廠檢修,電氣部分由電氣車間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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